
招商瑞锦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招商瑞锦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5 年 7 月 16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7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瑞锦回报债券 基金代码 024947
下属基金简称 招商瑞锦回报债券 C 下属基金代码 02494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王垠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3 月 30 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余芽芳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7 月 1 日
其他 -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以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
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债券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 5%-20%,其中投资于境内
股票资产(含股票型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及净值波动水平高于纯债
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
投资目标
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
投资范围 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可投资于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
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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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除外))、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
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和
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
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 、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
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权益类资
产、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的比
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 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股票型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
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
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至少满
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存托凭
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
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末股票、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
于 60%的混合型基金。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国
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
行。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
的,待履行相应程序后,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之上确定资产配置
比例,力争使投资者获得较为合理的绝对收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资
主要投资策略
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港股投资策略、基金投资
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等部分组成。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8%+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恒生综
业绩比较基准
合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
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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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
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
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
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7 天 1.50% -
赎回费
N≥7 天 0.00% -
注: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年费率:0.5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年费率: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0.4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 指数编制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
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
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
其他费用 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 相关服务机构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
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
《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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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0%的年费率
计提。
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5%的年费率
计提。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 -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
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
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为二级债基,可以投资于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
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的债券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为基金资产的 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
资产(含股票型 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
金股票资产的 50%;本基金对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投资比例不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及净值波动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内的股票市场,股票市场的变化将会带来基金业绩的波动。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基金(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除外)),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
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同于
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既可能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
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
(2)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
情况下,本基金存在无法变现持有的基金份额而造成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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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
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
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费等,本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
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
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
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
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需要承担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风险、债券价格受所对应股票价格波动影响而波动的风险以及在转股期或换股期不能转股或
换股的风险等。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
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
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
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
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
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使用的结算汇率。故本
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
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规则、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
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
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 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
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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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
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
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交易所另
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配或者转换等情况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
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
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者
卖出;
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
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以上
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
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
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
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
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回购交易中,
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回购利
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进而放大基金组合风
险的风险;债券回购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放大了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
差),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
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如发生债券回购交收违约,质押券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
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基金资产造成损失。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5)购买力风险;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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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深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
●《招商瑞锦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瑞锦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瑞锦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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